老貓及各位看官,我經曆的這件事也許不是法律範疇,可還是希望你們指點。

來源: 2013-04-27 13:11:3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在一家會計事務所工作。才上班半年,什麽都是在學習當中。4月15號之前,我們事務所忙得不可開交,大家知道的,報稅嘛。某日,來了一個客人,去年海歸了,在中國,嘿,很快“淪陷”,搞到要和美國的大奶離婚的地步。但二人商量好要聯合報稅,於是男的找來我們事務所。在雙方基本互相了解情況之後,(我們知道了他的狀況,他也知道了我們會做些什麽,收多少費用)有個同事提醒他:如果有tax refund,你還用去年的那個賬戶direct deposit 嗎?他當然立馬給了另外一個賬戶。不用說,這個肯定是他大奶不能access的。

客人走後,我說,幹嗎要提醒他這個,他們聯合報稅,如果有refund他大奶也有份,怎麽能由著他想換賬戶就換賬戶?這樣不是偏幫他?隻因為他是我們的當事人,我們就不顧女方的法律權益?姑且不論他那一副賊眉鼠眼的猥瑣樣兒看了讓人倒胃口,就事論事,我們至少應該中立的立場吧?

這事我不知道牽扯到法律範圍沒有,至少,道德上來講,我認為老板做得不對。鬱悶很久。如果將來我也要這樣處理,我想我始終不適合做這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