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傭住家保姆的法律責任
我們剛雇傭了一個住家保姆一周,此人今年60歲,感覺她為人不錯,我們願意繼續試用。但卻發現她有高血壓,常常發現她臉色過紅,催促量血壓後發現血壓常常是過了170/95。 上網查了一下,屬於中度高血壓。
和通常帶小孩子的工作相比,我們家的活要輕鬆好多。這個老太太很想在我們這裏做,除了她這個高血壓的問題外,我們也覺得她人還實在,不忍因為她的身體狀況讓她走人,但她過高的血壓實在是讓我們頗有顧慮的,如果她在我們這裏高血壓發作,我們會有什麽法律責任嗎?她才來一周,沒有購買任何保險。
多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