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九條

來源: 2013-02-19 19:10:2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第十九條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