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老師 - 車禍理賠
2011年發生車禍,對方全責,當時車上有我,爸媽和我小孩,共四人。車的左側安全氣囊全部打開,我媽的頭骨被撞後有細小裂紋並導致左耳失聰,我是左肩和頭部被氣囊撞擊。被撞後沒有馬上去醫院因為沒有感覺,但是兩天後爸媽去看急診。這兩天收到律師的郵件要求我們簽release form。其中給我的賠償金額是6,000,給我媽的是100,000,給小孩500,我爸10,000。不知道各位老師對這個賠償額度怎麽看,我個人覺得少了點。因為我媽的左耳失聰,直接影響到她和我們的生活。她因為我們說話聽不清楚也比以前煩躁,並且沒有了方向感。當我們叫她時,她分不清楚聲音是從哪裏傳來的。出車禍時我媽67歲。不知道還有沒有可能讓律師再去和對方的保險公司談賠償額度。我總感覺我的律師並沒有出什麽力,她和對方的保險公司也就談了一兩次就定下來金額。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