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這種東西不僅要律師寫。 而且要雙方各有自己的律師。

來源: 2013-02-12 10:18:2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碰到過一個Case就是一方請了律師寫了Post-Nup。 真的到離婚的時候另一方就說當時的律師是你請的,隻代表你的利益,所以這個Post-Nup是Voidable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