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僵持了一天一夜了”,那簽字和不簽字的區別不大

來源: 2013-02-08 17:02:4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人領走後出任何事跟學校無關”-----這個內容沒有不合理的地方。如果有“人領走前出的任何事跟學校無關”的內容當然不應該簽。

在美國可以告非法拘禁,簽了字也可以接著告是被逼迫簽的。但在中國,入鄉隨俗,可能隻有上訪的份兒,況且,如果在美國,學校也不用通過非法拘禁逼迫簽什麽字,有的是合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