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要離婚,並打了我,那麽我申請了離婚,按照美國法律要求對方支付我贍養費及其他,對方的回複就是:婚姻無效.那麽我怎麽辦?氣死我了,因為對方已經變瘋了,請大家給一些主意!多謝!還有的是婚姻無效中是否還要細分成兩類?自始無效,可撤銷婚姻?現在對方能出什麽牌打這個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