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還小,都不太想讓他知道父母要離婚的事。關於孩子的事都好商量。主要是雙方婚姻超過10年,以後不想再有其他方麵包括經濟上的來往,法律上行得通嗎?當然以後如果男方經濟困難,女方願意盡力幫助孩子,其他方麵不想再有任何瓜葛,這樣法律上可以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