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房間(是在一個townhouse裏),昨天和一個女孩簽約,她將租4個月。(但是她還沒有付定金,也沒有付第一個月的房租。) 但簽約後我發現,這個女孩目露凶光,言語也漸漸流露出一種侵略性。我很擔心她會鬧事。 我今天打電話給她,說我想取消租房合約。果然,她提出要我陪4個月的房租,加律師費,要2800美元。
我的合約裏麵沒有寫到任何有關取消合約需要擔負的責任。請問各位有經驗的朋友,遇到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置? 需要找律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