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告hit and run,咋辦啊?
事情是這樣的,有人告我在4月份一個晚上在停車場帕車時後保險杠撞到了一輛車的側門
,說我當時下車看了一眼車尾然後就開車走了。車主自述當時就在車內,另外還有目擊證
人。今天去警察局錄了口供。對警察實話實說我確實記不得當時發生過什麽事情了。我自
個琢磨半天也想不起當時發生了啥。不過我覺得也許那邊說得是事實,如果他們還有目擊
證人的話,也許當時我下車看了覺得沒事就走了。現在確實一點都回憶不起當時的情景了
。警察跟我說讓我回去等法庭消息。有誰有過類似的經曆啊。這hit and run罪名聽起來
好像很嚴重的說。有沒有可能能和對方車主協商一下私下解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