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我看過了

來源: 2004-10-07 13:03:4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就是說這個PERSON如果不是一個孩子,是成年人,比如你的父母,你和你的哥哥一起養著他或她,雖然這一年你供給你父母的,不比你哥哥少,但如果他CLAM他或她,你就不能再申報的。

那人NOTE裏沒有一句提到孩子的問題。

1040INSTRUCTION裏對QULIFYING CHILD 有詳細的定義,這個定義包括了你離婚後不能與孩子住一起,但孩子還是你的QULIFYING CHILD。這不是取巧,是法律。

1040INSTRUCTION不是法律這是你說的。在IRS的網絡裏,INSTRUCTION和PUBLIC都是對稅表的解釋,都是法律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