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有在交了I-130移民申請表後才被視為有移民傾向.

來源: 2012-12-18 01:28:1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移民法和婚姻法也沒規定夫妻一定要住在一起不是? 如果雙方在中美兩地都有不錯的事業,他們決定暫時以事業為重也未嚐不可。移民官不能以此為由來斷定結了婚就一定有要移民美國.

他們可以在中國結婚,各歸各進入美國,然後提出移民申請.隻是F1那個要保持非移民身份到可以交485為止,所以很顯然,B2旅遊簽證是不太適合的,因為一般隻給3-6個月有效期,最多再延一次.

遞了130後,在美國境內要想由B2轉F1就不容易了.因為有了移民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