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發帖,請多多關照。
本人一朋友與一公寓簽了一年的合約,明年7月到期。可是住了兩三個月後,認為此公寓不夠好,於是搬到了另一家公寓,又與第二家公寓簽了一份合同。現在除了第二家公寓的房租,第一家公寓每月還催著他交租金、電費和氣費,說合同到期前或找到新房客前他都必須繼續付費。朋友想知道如何才能與第一家公寓提前終止合同而不用繼續付房租。多謝各位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