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為什麽不用現值估價?

來源: 2012-11-23 19:31:3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離婚時是有禁止令的。幾年前房子不可出售。若就按當時售出價格分,說明法庭根本沒有懲罰,對不對?

不可能按現今價格出售後平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