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離婚真的有罪”?為啥保住了一個狗屁男人要滿心喜悅?太費解了!

來源: 2012-10-29 22:40:1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再說,別人有沒有生命危險,我們作為外人怎麽能事先知道?怎麽同意離婚就等同犯罪了?不問別人的痛苦一味要別人忍受才是犯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