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謝謝您花費大量保貴時間耐心解答,其次關於第二條我想解釋一下

來源: 2012-10-26 11:51:3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不是說不能刊發照片,隻是覺得無論這受害人是誰,在受害人沒有同意的情況下,被媒體暴露了隱私,都不恰當,將心比心,如果是我自已我也不會希望自己的裸照被隨意暴露在公眾前,所以覺得或許在受害者臉部或隱私部位遮擋一下更好。

這些都隻是我的想法,或許有不恰當的老貓班長多包涵,並沒有針對你的意思,長期在法壇,潛水,您的熱心和為人都了解。
希望不會煩得您一天心情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