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我希望您三思而行。

來源: 2012-10-23 23:37:1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您先生已經辦過TN簽證,所以您應該知道所需要的文件。我想問的是:您到哪兒去拿job offer letter?您希望這封信是從美國母公司發出來的? 即便您能拿到,那麽在信中必須注明的開始工作的時間怎麽寫呢? 一年前? 如果是,那您已經涉嫌打黑工了. 如果是現在從新開始,那就意味著您必須辭掉現有的加拿大工作,從新申請美國母公司的位置,如果美國這邊沒有open position您申請啥呢? 您也許認為原公司給個雇傭信好了,可是公司地址是在加拿大境內呐,關美國這邊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