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你思路還是理順一下吧

來源: 2012-10-23 20:01:1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俺的觀點是:幹那裏的活,就需要那裏的簽證;

你的觀點是:在那裏幹活,就需要那裏的簽證。

問題是,你的觀點,會導出:出去別國旅遊,就不能處理原住國的業務了。

而俺的,你已經幫著舉了兩個例子佐證,且目前還舉不出反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