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跟信用卡公司提爭議呀,不一定要那麽足的證據吧

來源: 2012-10-13 16:10:3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寬且,他來了,雁過還留毛呢。還是先試信用卡公司解決吧。如果他們都不能幫你,那就別指望律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