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跟我的經驗完全相反。

來源: 2012-10-01 08:15:4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過去20多年裏,屬於我的過錯的車禍有過兩次。第一次事故保險公司總共賠了八百多美元。我後來幾年裏多付的保險費總共不到八百美元。如果私了的話,我至少應該付給對方八百多美元。顯然私了不是上策。
第二次事故保險費根本就沒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