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師 把以前的稅單 銀行存款 各種投資的證據 起訴她老公 聽說過打贏一例 和這個情況差不多
老婆帶孩子在這裏讀書 勞工海龜 勞工後來以投資股票基金名義 要老婆轉錢到大陸 後來說都輸掉了(騙人滴)
通過律師 女方追回來許多錢 雖然律師那花費3萬美金 但總比他一人獨吞掉好吧
夫妻反目的時候 本性大暴露 連一輛破車 勞工都得掙
知道身邊結婚10年以上 賺錢一方有付前妻贍養費一輩子滴 可能各州的法律也不一樣 不過他跑中國去 估計有些困難 關鍵是賺錢的證據
最倒黴的女人 是被陰險男人拖累到50多歲 等孩子送到大學 然後被分手 他自己卻在國內找了個30歲多的女人 逍遙滴過自己幸福的第二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