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麽覺得他傷害了我?
我真心不覺得做錯了。難道他無休止地滿足他兒子的欲望,還認為跟我沒關,不是傷害我嗎?有些要求在我看來是多麽不合理。可他一點也聽不進,他不是自私嗎?如果在還沒離婚就出手10萬給兒子,都不用告訴我,不是違背婚姻嗎?不是轉移財產嗎?我知道我現在是鑽牛角尖了,也想拔出來。但是這件事中間真的沒有對錯嗎?我沒有想占他兒子分毫,但是婚姻中不是共同財產?如果離了婚,即使我自己拿走自己的財產,我都不會說半句不好。可是,現在不是還沒有離,怎麽就可以做得好像已經是判完了離婚財產?這一點,我覺得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