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會建議您仍然使用與提供您的新的保險資料給您的醫師

來源: 2012-09-04 05:13:1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您的保險公司拒付再與對方的保險公司商討處理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