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不用付

來源: 2012-06-26 17:11:5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謝謝jingxi

我們早就已經是按月的合同了,可是他們manager的解釋硬是說他們要求我60天保走的意思是我們要負責這60天的房租,然後又提什麽30天notice,我說這個30天notice不是剛好是7/12,所以我最多付到7/12好房租就可以了。讓後這個manager讓我去和他們的律師談.我說沒必要,然後他就說我想怎樣都行,不要再給他打電話了。

所以我取消我7月份的支票,重新寫一張cover 7/1~7/12號的支票,這樣應該可以吧?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