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合同上並沒有任何條款寫出來,說有時間期限啊/並且,對方是在我簽字後發給她了

來源: 2012-06-25 16:26:2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她才寫了郵件過來說;現在官方通知我,這個取消合同的文件作廢了.天啊,如果有72小時有效期,不需要注明嗎?請您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