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合同上並沒有任何條款寫出來,說有時間期限啊/並且,對方是在我簽字後發給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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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76543
於
2012-06-25 16: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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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才寫了郵件過來說;現在官方通知我,這個取消合同的文件作廢了.天啊,如果有72小時有效期,不需要注明嗎?請您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