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對你說難聽的話,但你可以考慮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來還.

來源: 2012-05-29 12:35:5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對於你的第二個問題,我個人認為(也相信移民官有同樣的認同)您是一個不講信用的人.因為你這次在擔保你嶽母來探親時已保證了她不會使用任何公共利益,但你違約了. 所以你沒有下一次的擔保了.你的擔保就lip service. 至於你個人,如果collector agency將你嶽母與你和你妻子連在一起的話(因為用的是同一地址),你個人的信用度會降低很多,對你以後任何與信用有關的申請都會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