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挺衝的,受點委屈就想告!芝麻點事算了吧

來源: 2012-05-21 23:11:4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你要是知道怎麽告,那麽俺原則支持。但要是自己也一頭霧水,那麽還缺資格,明智的做法是忘它。

提告,不是小孩過家家,而是刀光劍影廝殺。被人誤報一下信用,不是還給改好了嘛。你想賴,可有收數公司橫?你有三寸不爛之舌,能把石頭扯成雞蛋、嘴裏跑出火車?搞不好給他們再收拾一下,哭都沒眼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