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報一下

來源: 2012-05-16 18:44:3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今天去了聽證會,但上訴方前雇主根本就沒有出現,和法官一起一直等到超過指定時間的十分鍾後對方仍然沒有出現,法官當即判決駁回上訴取消聽證會,我仍然可以繼續領取失業金。就這樣前後不過十五分鍾的樣子,我就離開了法庭。不知道是他們因沒有足夠的證據不敢麵對還是出現什麽意外事故或死亡,總之前雇主的這種行為是對法律的藐視和不尊重,你既然上訴卻又不出庭,浪費法官和被訴方的時間,很不道德。請問:上訴方無故缺席聽證會會受到法律的製裁嗎?聽證會就這樣不了了之了,雖然可以繼續領取失業金,但心裏總是有種被耍弄的不爽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