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雇申領失業金天經地義,搞不懂為啥還緊張兮兮的

來源: 2012-05-06 00:39:2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需要上庭一定還有隱衷吧?要是正常被解雇,俺不認為有請律師的必要。

符合失業金隻需基本事實:總計工作多少小時了,交保險費了嗎,失業的因由。這裏可能有爭議的隻有最後一項。除了沒有正當理由自己辭職的外,其它的(包括開除)都能領。

如果要做功課,那麽就把失業保險規定看一遍。請律師,隻有當你確實有麻煩時(即做假騙保)才可能需要。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