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公司不是法院或者政府機關.

來源: 2012-04-11 06:59:5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人沒有法律上的義務要給你一個hearing. 公平與否是一個問題. 可是樓主如果要繼續搞下去的話, 對象應該是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