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公司不是法院或者政府機關.
來源:
CyberCat
於
2012-04-11 06: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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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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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沒有法律上的義務要給你一個hearing. 公平與否是一個問題. 可是樓主如果要繼續搞下去的話, 對象應該是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