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同情你!我遇到過類似事情完全無理可講,最後是花錢消災,否則被他們拖死。

來源: 2012-04-10 23:35:2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一個討債公司突然說市政府說我有一張停車罰單未付,但我從來沒有罰單啊!也沒有去過他們說的停車的地方。討債公司其實挺同情我的,說肯定是搞錯了,叫我去跟市政府說,但市政府說他們既然已經給了討債公司,他們就不管了。叫我跟討債公司說去。

於是這個皮球就這麽兩邊踢。

完全看不到解決問題的可能。

但保留這麽一個奇怪的記錄,會影響信用。我煩不勝煩,付錢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