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準備開公司,提出讓我在美國辦理注冊商標等一切前期手續,辦好後他可在國內以同樣名字開公司以算美國分公司及馬上開拓市場。 關於國內公司的10%股份給我。
請問這樣對我是否有風險?10%的利潤是否過低 ?
謝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