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您看看老貓前幾天回的這貼

來源: 2012-03-28 18:33:4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http://bbs.wenxuecity.com/law/128488.html

重點是第一段。雖然事情不同,但我想處理思想是一樣的。

您在這裏問,大家盡可慫恿您告。但最後住在那裏的是您自己。以後抬頭不見低頭見,就是贏了,多少也不舒坦吧。

很同情您。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