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氣死了,被人追尾還逃了 ,請老貓版主看看

來源: 2012-03-21 18:14:1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您當然可以報警,您也可以將這個案件交給您自己的保險公司處理,您甚至於可以找到對方,告她到月球去...但是良心說,您人沒事,車沒大礙,如果您有閒,有錢,有時間,您當然可以這麼做.否則老貓會勸您就不要再這麼計較了. 後麵 bumper 上的刮痕,找個 body shop, 補一下漆,不會要很多錢的.

同時您提及,"她就說我車內的老大沒綁保險帶,是不合法的,我老大7歲半了,我說那我叫了警察再說,我不合法是我的事"....

這是相關資料,同時這個問題不是合法不合法的問題,您沒有這麼做是把您的孩子置於相當危險的情況,如果真出了事,就算是對方賠上全部家產,你願意嗎? 所以朋友,不要死鴨子嘴硬了,注意您孩子的安全比其他都重要.

California Law (Effective 01/01/2012):

Children under the age of 8 must be secured in a car seat or booster seat in the back seat.

Children under the age of 8 who are 4' 9" or taller may be secured by a safety belt in the back seat.

 至於這個車禍您是一個有正常行為能力的成人,因此要如何處理,應該不需要老貓提供您太多意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