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件事LZ可以先做,查一下對方律師是否真的是注冊的律師

來源: 2012-02-15 23:12:1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覺得在yelp上發表評論是言論自由的範圍。隻要你訴述的是事實,根本不用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