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在公眾媒體上的言論都應該受到正反雙方相同程度的檢驗.
來源:
單身老貓
於
2012-02-13 18: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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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丈夫有所為,有所不為,如果發言,言之有據,十個律師來信也不用怕,如果所言與事實有差距,就算是沒有律師來詢問也不該為.事情就是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