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問題是您將一個法律問題與您個人的情緒問題混合在一起處理.
來源:
單身老貓
於
2012-02-11 11: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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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如果您認不了這個栽,循法律程序去要回來. (你與對方書麵的合約是您依據的關鍵)
您個人的意見,撤銷. (你無需與對方去打這個筆仗,其他人要去"上當"是人家的問題,與您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