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曾經回答過你關於O-1簽證辭工的問題.
你當時說有些事要處理,所以要在美多停留一段時間再出境.所以有朋友建議你並不需要轉身份,因為你的I-94卡還在有效範圍內.其實嚴格的說,你已經是OOS(out of status)了,因為你拿了工作簽證並沒有工作,這就等同於拿了旅遊簽證而去工作一樣是與身份不符的.我想問的是:如果你的前雇主在你辭工後向移民局匯報了(很有可能發生的,如果我是雇主,我是不會滿意剛給我的雇員延了3年的簽證他就辭工的),或是移民局要求你提供最新的工資單,你將怎樣處理?
你當時說有些事要處理,所以要在美多停留一段時間再出境.所以有朋友建議你並不需要轉身份,因為你的I-94卡還在有效範圍內.其實嚴格的說,你已經是OOS(out of status)了,因為你拿了工作簽證並沒有工作,這就等同於拿了旅遊簽證而去工作一樣是與身份不符的.我想問的是:如果你的前雇主在你辭工後向移民局匯報了(很有可能發生的,如果我是雇主,我是不會滿意剛給我的雇員延了3年的簽證他就辭工的),或是移民局要求你提供最新的工資單,你將怎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