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過了,不要超過180天.

來源: 2011-12-11 18:57:0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拒絕,他們不會給你離境時間.而是從你不再為原雇主工作的那天算起.但至少在你下次入境美國申請簽證時,他們不能拿這個來為難你.因為你有證明自己是個遵紀守法之人.至於e-file,應該是可以拿到一個case number的(沒試過),否則大家如何能放心的在網上付錢買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