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大家請教一個問題
向大家請教一個問題:
從合法的角度,一個家庭可不可以有2份 Medical, Dental and Eye Care Insurance?也就是說,LD現在有一個全家的保險(Medical, Dental and Eye Care Plan),我想在我現在的公司也開一個Medical, Dental and Eye Care Plan,目的是想建一個HSA帳戶。(LD公司用的保險公司與我們公司用的保險公司是不同的保險公司)。
問題是:這樣做違不違法(人在加洲)?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