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你為什麽不再等1-2周呢?如果她給你了就不是悍婦了是不是?

奧,多謝紅葉的回複。她付我工資是她應該做的,即使悍婦也應該付人家錢,對吧?我離開那邊的工作就是因為她很CRAZY,隻不過她在她自己的地盤有權利做她的悍婦,不管我的事,我離開就是了。但是她要是不付給我工作所得,那就是侵犯勞工法了。我的工作性質很簡單,就是按小時付錢,也沒有什麽其他BENEFIT。她有一個PART TIME的會計,幫她做這些財務帳。現在已經距離付工資的日期超出8天了,我昨天發了個簡單的郵件給她,但是她也沒回。我在這裏問也是看看有可能的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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