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看看合同,再讀一下加州的landlord-tenent law, 14次晚交房費最多一次也就$40的fine吧,怎麽著也不用$5k, 如果說換地毯和地板或者其他的cosmetic 的問題,住了12年多,本來也要換新的了,不應該從房客的押金裏麵來出。
是不是房東也沒錢給你們啊?如果他們真的不給,你隻能自己上法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