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給她批文。
來源:
ntking
於
2011-10-05 09: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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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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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沒事!普通法,先下手為強,這個是策略問題,不是法律問題,走了以後他要把孩子整回去才是法律問題,但您以及處於主動位置了,以逸待勞。
老貓不給你批文,你要麽回國去辦個證:),要麽自個印一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