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找個律師具體谘詢一下。不知道孩子多大,母親在家多長時間。

來源: 2011-09-23 18:05:2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一般來說,不讚成把兄弟姐妹分開。

加州是比較有利於婚姻弱勢一方的州。

如果母親沒有工作,父親又不合作,建議找法律援助中心問問。據我所知,一般來說,婚內如果是母親全職帶孩子,比較傾向於孩子仍然判給母親帶。

但是如果孩子在12歲以上,雙方相持不下,法官有可能會聽取孩子自己的意見。

總之,西方的法律以孩子的利益為第一考慮因素。這個因素並不是說隻參考父母雙方的經濟狀況,而考慮誰的教養方式對孩子更有利,誰花在孩子身上的時間更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