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美開車13年了,以前從沒吃過罰單,不想今天因急於接小孩去打球,在學校附近的限速25邁的School Zone將車開到49邁被抓個正著。由於是School Zone,警察開出了$250的罰單,加上$180的Court費,兩樣加起來共$450.我想請問一下,由於我是第一次吃罰單,有沒有可能請求Court將我的罰款赦免掉?我需要雇layer嗎還是我自已就能到法庭搞定?還有在那查罰了幾點啊?罰單上沒有發點的信息。我在北卡。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