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難整. 不過到COURT試試運氣也許

來源: 2004-09-21 11:56:0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多謝!
那您認為在法庭上應該強調那些理由為好?還是先認錯然後請求減免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