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幾年前的一個案例:車主買了責任險,最後是車主的保險賠了對方車子和醫療費。

來源: 2011-08-18 11:38:2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多年前有個同事借了輛車給一個朋友,結果是剛出家門就撞上別人的車子,警察判斷是這位朋友的責任,最後是同事的保險公司付了對方的修車費和醫療費。同事的朋友則自掏腰包為同事修了車子。

同事買的是責任險,剛剛買了一個星期,窮學生嘛,買的是輛幾百塊的舊車子,他一直沒買保險,還是我說服他買的,誰知買了一個星期就出車禍了。

不知道現在保險的章程是不是都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