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勸人一逃到底,我沒話跟你說。
至於怎麽證明,是另一個問題。不能因為怕法官不相信,於是將沒犯過的罪攬在身上。
再說這有什麽難證明的?如果明知故逃,幹嗎要自首呢?
退一萬步說,明知故逃,但後來改變主意自首了,也還是比不自首而被警察抓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