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老公有傷害家人的傾向或情緒,但沒有徹底付諸行動,能向警察報告要求保護嗎?

來源: 2011-08-01 11:35:0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向各位請教,請不要置頂或熱帖,因為例子太獨特,事件當事人也在壇子裏轉的。謝謝大家理解。

夫妻不和很多年,丈夫基本拒絕溝通和尋求專業幫助,基本采取回避或冷漠的方法,也不曾真正提出離婚。但畢竟生活在同一屋簷下,再回避再冷戰總有觸及他神經的問題出現,每次發生這種情況,他不溝通,不解決,用極端的方法來發泄。曾經因為孩子吵鬧他居然拿出刀給他們,咆哮著"要不要大家都死掉"?也曾打過女主人。最近又因為某些事情在他太太已經極力解決了的情況下又生氣,在開車全家出行的途中,在高速上不時的使勁搖晃方向盤同時嘴裏惡狠狠地詛咒著,甚至在一段路上狠踩油門至100mile/hour.他太太和孩子都發現了,但沒敢說,怕一旦刺激他真的出事,車裏五條人命啊!想請教大家,這種情況能向警察備案尋求保護嗎?女方不想讓男方知道,隻想立個案作為將來離婚拿到孩子撫養權的證據,有可能嗎?他以前對孩子和太太的家暴都沒報案,以後還能作為證據嗎?謝謝大家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