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們母女在國內一個旅遊風景區玩,小孩子踩進觀景台(木製的)正中的一個有鐵丁的洞裏,拔出來的時候腿上一塊1.5厘米大小的肉掛掉.21號出事,現在還在醫院沒有出院.
景區方麵認為小孩子沒有夠身高線,沒有買門票所以是監護人的責任.不負責.
她們原定是8月24號回美國的機票.想請問大家,她們回美國以後可以在美國狀告這個風景區嗎?
謝謝大家.